温馨提示:根据《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要求,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时间前往阿里拍卖平台参与报价,请务必提前进行阿里拍卖的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

杭州市西湖区紫金港路21号西溪喜来登酒店大堂西侧105室区域部分房屋3年租赁权

  • 起始价:
    333,720.00
    元/年
  • 开始时间:
    2022-12-14 09:00:00

提醒:请在规定的时间前往阿里拍卖参与报价,查看报价记录

起始价:333,720.00元/年

交易保证金:100,000.00

交易服务费: 详见交易公告

保留价: 无

自由报价周期: 360.0分钟

延时报价周期: 5.0分钟/轮

加价幅度: ¥1,000.00

优先权:否

联系咨询方式: 于小姐、楼先生  0571-85085358,0571-85085368
  • 标的介绍
  • 所在位置
  • 交易公告
  • 交易须知
  • 标的附件
  • 交易记录






 

标的名称

杭州市西湖区紫金港路21号西溪喜来登酒店大堂西侧105室区域部分房屋3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2022ZL0352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03-17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2-12-13

出租底价

333720 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联系人及电话

于小姐、楼先生 85085358、85085368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屋名称

杭州市西湖区紫金港路21号西溪喜来登酒店大堂西侧105室区域部分房屋

房屋坐落

西湖区西溪天堂国际旅游综合体1号(西溪喜来登度假酒店)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

共有情况

 

规划用途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证号

杭西国用(2012)第100004号

地类(用途)

商服用地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47-03-01

使用权面积

43800平方米

其他披露事项

1、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紫金港路21号西溪喜来登酒店大堂西侧105室区域,其房屋招租面积约为84平方米,招租面积系出租方测绘所得,具体以房屋现场展示为准。租赁房屋为杭西国用(2012)第1000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部分,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本次租赁房屋未办理单独的房屋所有权证。

 

2、目前该租赁房屋空置。 

 

3、租赁房屋质量、位置、招租面积及水、电容量等以现场实际为准。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333720元/年

出租面积

约84平方米

出租期限

3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租金支付条件

租金按季度为一期支付,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后续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至租赁期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以第一计租年度租金的3个月租金计收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详见《房屋租赁协议书》样本

出租用途要求

限于出租方规定的已经出租方审批的经营范围。不得经营男性服装服饰、茶、烟酒、食品餐饮、玉石、艺术品等与目前出租方经营项目及范围相冲突的业态,并向出租方承诺从事符合国家法律与承租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物业的使用用途及建筑格局。严禁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将该物业用于设立会所和违规超越经营许可范围使用。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详见《房屋租赁协议书》样本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协议书》;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协议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不得利用该场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4)严禁承租方将租赁物业用于设立会所和违规超越经营许可范围使用租赁物业、严禁改变租赁物业的建筑使用功能。

(5)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及交付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样本)为准。

3、本项目房屋交付以附件《房屋租赁协议书》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4、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年租金之和2%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愿在转让底价及以上受让本次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承租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期间

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吴女士 13958153165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协议书》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协议书》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刊登媒体

杭州日报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

在线报价

竞价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延时规则

在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出价,竞价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延长5分钟,5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具体以标的详情页的倒计时为准)

加价幅度

1000元

 











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认真阅读、知悉并遵守《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和本《须知》的规定。

 

三、本次在线报价标的信息详情详见杭交所网站和阿里拍卖平台披露信息。杭交所网站和阿里拍卖平台上展示的标的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杭交所和阿里拍卖平台不对标的做任何担保。杭交所和阿里拍卖平台对标的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等的担保。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标的状况,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四、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本项目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通过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www.chanjs.com),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网站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七、意向承租方报名程序如下:

 

(一)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1、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在线上传以下电子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提供章程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承租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价开始当日11时前进行调整并重新提交。

 

2、在线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确认付款。

 

意向承租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为准,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30时前进入产金所——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二)承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交易保证金按时到账(以产金所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承租方,即为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八、本项目报价通过阿里拍卖平台(www.taobao.com),意向承租方应当于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登录阿里拍卖平台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九、意向承租方未开立银行账户且无法通过阿里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的,应当委托代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报价,并应当在报价活动开始前向杭交所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杭交所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杭交所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当保证委托代理人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阿里拍卖平台进行报价,如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与报价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阿里拍卖平台进行报价:

 

1、竞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意向承租方的报价应当不低于阿里拍卖平台显示的当前价,并应当按照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2、在信息披露规定的竞价结束时间前5分内产生新的报价的,竞价结束时间会在新的报价时间的基础上延长5分钟;未产生新的报价的,竞价活动结束,当前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当前最高报价的出价人即为承租方。

 

3、标的设有保留价的,意向承租方的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4、按第九条约定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条上述规定报价。

 

5、优先权人参与报价的,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

 

十一、在线报价活动结束后,产金所网站自动生成《成交通知书》。

 

十二、承租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房屋租赁协议书》及其附件样本与出租方签约。

 

十三、本项目交易资金通过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进行结算。

 

十四、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经纪会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十五、交易过程中,杭交所可以依据出租方申请作出或直接作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六、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以及签署的文件,与《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本《须知》和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附件等,一并构成本项目的有效组成部分。

1、承诺函.docx

2、房屋租赁协议书(样本).doc


报价号 价格 报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