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停云驿房屋9年租赁权

  • 起始价:
    1,566,477.00
    元/年
  • 开始时间:
    2024-12-18 09:00:00
报价:

起始价:1,566,477.00元/年

交易保证金:470,000.00

交易服务费: 详见交易须知

保留价: 无

自由报价周期: 360.0分钟

延时报价周期: 5.0分钟/轮

加价幅度: ¥10,000.00

优先权:否

联系咨询方式: 王际超  0571-85085582

交易记录

报价号 价格
  • 标的介绍
  • 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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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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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记录

标的名称杭州市滨江区停云驿房屋9年租赁权标的编号HJS2024ZL3027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11-13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4-12-10
出租底价1566477 元/年房屋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不涉及
联系人王先生 林先生联系电话0571-85085582 0571-89862327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名称杭州市滨江区停云驿房屋
坐落位置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闻涛路1916、1852、1650号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566793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4642.87
房屋用途公园与绿地/其它
不动产分类其他用房其它权利情况
使用现状空置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不涉及
其他披露事项

1、租赁房屋位于停云驿【闻涛路与江虹路交叉口西侧(闻涛路1916号)】,目前为空置状态,租赁面积约1300.52㎡,系出租方测绘所得,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交付时的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

2、租赁房屋的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产结构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不以现场展示为准。

3、该租赁房屋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性质为:划拨/自建房。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1566477元/年
出租面积(㎡)
1300.52
租赁期
9年
起租日
实际交付之日
免租期
3个月,装修免租期计入总租赁期限,该期间承租方无须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免租期免租租金在首期租金支付时抵扣
租金支付条件
半年一付  ,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租赁期内,房屋租金前三年不变,租金第四年、第七年在上一年年度租金基础上增长3%,直至租赁期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首年租金成交价50%计。该保证金不能冲抵承租方租金、物业服务费,仅作为承租方履行本项目租赁合同的义务担保。租赁期满后未发现合同约定的违约现象及安全责任事故,且承租方把以该地址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办理完成迁出或注销手续,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且无任何安全方面的违约情形,承租方退还保证金凭据原件后出租方于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要求
高品质餐酒吧、城市配套、文化艺术等类似业态。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房屋不动产权证证载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其它。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意向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意向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意向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等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若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租赁房屋现状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通过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停云驿利用周边既有酒吧街,进行品质化、特色化打造更新,打造滨水高品质社交活动场所,结合钱塘江边特色人文景观,满足区域内年轻时尚群体、文化创意人士等休闲娱乐和社交需求,营造高品格的就餐空间和文化艺术场所。意向承租方的拟经营业态须符合本项目定位及招租业态要求,否则需按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承租方竞得本招租标的的租赁权后,如出租方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要求需将本招租标的全部或部分划转(或转让)、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承租方自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1个月内,须无条件配合完成相关移交手续,并腾退需移交部分的房屋等物业,腾退的房屋等物业的预收租金(腾退之日为租金截止日)自腾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不计息退回,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分租。承租方私自将房屋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分租,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已付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要求承租方补足免租期优惠租金,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为当期三个月租金
(8)承租方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征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9)承租方需承诺竞得标的后,应按照已提交的项目经营方案实施。
(10)承租方需自行安装水电表,在租赁期内,本招租标的运营所产生的水、电费由承租方支付,按电表、水表实际计量读数结算。
(11)承租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开业,否则须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本次租赁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应附件为准。
3、本次招租以“评审+竞价”的方式进行,并按以下方式确定是否成交:
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经杭交所审核,资信材料经出租方确认(3个及以下意向承租方)/评审后,杭交所向获得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出具《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获得杭交所出具的《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或竞租人)。
(一)信息披露期满,无人报名受让或受让资格经审核均未通过的,则本次交易不成交。
(二)信息披露期满,仅有3个(含)以下的意向承租方的受让资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在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前提下,直接入围,并确定为竞租人进入竞价阶段,各意向承租方按杭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竞价实施办法在杭州产权交易所进行竞价,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其出价为本次交易的成交价。
(三)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三个(不含)以上意向承租方的受让资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在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前提下,采取“评审+竞价”的方式进行。由出租方组建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递交的资信材料进行评审并打分后,核定评审得分前三名的意向承租方为竞租人进入竞价阶段。
该三个意向承租方按杭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竞价实施办法在杭州产权交易所进行在线报价,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其出价为本次交易的成交价。
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同时递交相应的资信材料【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资信材料,资信材料须符合附件《资信材料评审表》要求;份数:壹份正本、伍份副本;包封:密封递交】
5、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20分)
(1)意向承租方综合实力(注册资本、实缴资本、近年财务状况);(3分)
(2)意向承租方拟经营品牌性质、规模、市场知名度、评优情况,授权形式(如为代理商)等;(6分)
(3)意向承租方同类业态项目经营情况;(4分)
(4)本承租项目经营方案简述(拟经营业态与本项目定位、功能及招租业态要求的符合度、开业时间计划及承诺、经营模式、拟投入人力计划、销售额预测、主要促销方式等)。(7分)
6、房屋交付:
本次房屋租赁权的交付,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具体如下:
(1)租赁房屋的交付由出租方负责与承租方进行,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由出租方通知承租方将租赁房屋的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办理交付手续,房屋交付确认书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算起租日。
(2)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3)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租期不作顺延。
7、本次交易标的成交的,承租方需支付以首年租金成交价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



展示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展示地点标的现场所在地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1-85085582
出租条件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470000 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其他(评审+竞价)
在线报价



是否专场
自由报价期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延期报价周期5分钟
加价幅度10000元


交易须知

一、本《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交易规则,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意向承租方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四、本项目报价活动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五、首轮信息披露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6日下午4: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程序:

(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向杭交所现场提交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

1、房屋承租申请书。(原件)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4、承诺函。(原件)

5、意向承租方现场递交相应的资信材料。

6、意向承租方应将上述第1-4项所需资料和第5项所需资料分别递交,具体如下:

意向承租方递交的上述第1-4项及其他承租申请所需资料中存在复印件的,需要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签署页需要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方代理人签署;

意向承租方递交的上述第5项相应的资信材料须符合附件《资信材料评审表》要求;份数:壹份正本、伍份副本;包封:密封递交,密封包装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意向承租方名称,密封包装上须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意向承租方的上述资料递交且交易保证金交纳后,不允许单方面撤回,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但在信息披露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修改补充文件有效。

(二)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交纳470000元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75828100060468)为准。

(三)杭交所对意向承租方递交的上述第1-4项及其他承租申请所需资料进行承租资格条件审核。承租申请被退回或承租资格条件审核未通过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杭交所在作出退回申请或资格条件审核不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返(不计息)。

七、本次租赁权交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是否成交:

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经杭交所审核,资信材料经出租方确认(3个及以下意向承租方)/评审后,杭交所向获得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出具《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获得杭交所出具的《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或竞租人)。

(一)信息披露期满,无人报名承租或承租资格经审核均未通过的,则本次交易不成交。

(二)信息披露期满,仅有3个(含)以下的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在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前提下,直接入围,并确定为竞租人进入竞价阶段,各意向承租方按杭交所竞价实施办法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旗下产金所网站进行报价,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其出价为本次交易的成交价。

(三)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三个(不含)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在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前提下,采取“评审+竞价”的方式进行。由出租方组建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递交的资信材料进行评审并打分后,核定评审得分前三名的意向承租方为竞租人进入竞价阶段。该三个意向承租方按杭交所竞价实施办法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旗下产金所网站进行报价,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其出价为本次交易的成交价。

涉及优先购买权人的,按照《杭州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八、竞租人应当在《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登录产金所进行报价:

(一)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出租底价。

(二)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租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三)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四)优先权人参与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

自由报价期内,竞租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有效报价。进入限时报价期后,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该最高报价方即为承租方。

九、报价成交的,承租方应当通过产金所取得《成交通知书》。

十、承租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与出租方签约。

十一、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杭交所开具。

十二、出租方有权在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三、竞租人应当对其参与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租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金所的用户,在产金所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租人本人的行为,由竞租人负责。

十四、因竞租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二)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三)由于竞租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四)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租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十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租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


报价号 价格 报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