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根据《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要求,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时间前往阿里拍卖平台参与报价,请务必提前进行阿里拍卖的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

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王马东路96、98号(底商),4幢203-209室房屋5年租赁权

  • 起始价:
    534,100.00
    元/年
  • 开始时间:
    2021-11-08 09:00:00

提醒:请在规定的时间前往阿里拍卖参与报价,查看报价记录

起始价:534,100.00元/年

交易保证金:100,000.00

交易服务费: 详见交易公告

保留价: 无

自由报价周期: 360.0分钟

延时报价周期: 5.0分钟/轮

加价幅度: ¥2,000.00

优先权:否

联系咨询方式: 楼先生、于小姐  0571-85085368,0571-85085358
  • 标的介绍
  • 所在位置
  • 交易公告
  • 交易须知
  • 交易记录

 

标的名称

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王马东路96号(底商)、98号(底商),第二层4-203至209室房屋5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2021ZL1508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10-22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1-11-05

出租底价

534100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杭州市拱墅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联系人及电话

楼先生、于小姐:85085368、85085358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租赁房屋为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王马东路96号(底商)、王马东路98号(底商),第二层的4-203209室(详见附件《招租标的清单》),共计招租面积约488.9平方米(其中底商面积约111.55平方米,第二层面积约377.35平方米),本次租赁招租面积为证载房屋建筑面积。持不动产证: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30424号、第0230527号、第0230245号、第0230355号、第0230410号、第0230344号、第0230368号、第0230461号、第0230512号,(详见《不动产登记结果告知单》和《不动产登记清单》),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目前房屋空置。

 

2、如标的房屋范围内有涉及市政公共配套不在本次招租范围内,本次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产面积和土地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租赁房屋内的设施设备、规格型号、具体位置等以现场实际为准。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534100元/年

出租面积

约488.9平方米

出租期限

5年

起租日

以实际交付为准

免租期

装修免租期3个月,以租赁期开始计入租期不计租金体现

租金支付条件

房屋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由承租方自《成交通知书》和《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后续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个月续交下一期租金,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金调整方式

后续年度租金每年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至租赁期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第一计租年度2个月租金计收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本次招租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为10元/月/㎡(园区公共区域及所属楼宇内公共区域物业费),含公共能耗(公共能耗费指本租赁房屋及园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及在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等能源消耗所产生的费用。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由承租人与杭州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签订)。物业费按年支付,自租赁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算。具体详见《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用途要求

商业用途,不得用于经营棋牌室、网吧游戏厅、KTV等娱乐场所。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详见《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100000元交易保证金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承租方须自《成交通知书》、《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资金监管账户支付第一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第一计租年度一个月租金计)、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房屋持有《不动产证》载明,证载用途为商业用房。承租方在该租赁房屋内开展及经营业务前,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自行办理相关的程序和执照,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租方应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

(4)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确保其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承租方将承担因其不正当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未经出租方事先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该租赁房屋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在该租赁房屋全部或任何部分或承租权上设立担保权益;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借、转租、承包、委托、合作等形式或者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或以任何方式转让对于该租赁房屋或其任何部分的占用的权利及本合同中承租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6)出租方将按现有物业现状提供给承租方使用,具体该租赁房屋的房屋质量、面积、具体位置及水电状况均以该房屋现场展示为准。若承租方需要对水、电、消防、等设施改造、增容、扩容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4、租赁房屋交付以附件《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5、本次交易成交的,承租方须支付第一计租年度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期间

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 宣小姐 18958009222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刊登媒体

杭州日报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

在线报价

竞价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延时规则

在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出价,竞价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延长5分钟,5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具体以标的详情页的倒计时为准)。

加价幅度

2000元

 


特 别 提 示

尊敬的用户:

《杭州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资产规则)已于201831日施行,部分条款特提示如下:

1、第三十一条第二款:采取拍卖以外竞价方式的,意向受让方竞价期间必须进行有效报价,但有其它意向受让方进行有效报价的,可以不报价;

2、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信息披露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资产规则全文可在我所网站(www.hzaee.com)查看。对于规则中提及的“信息披露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请各位用户在查看意向标的披露的信息中重点关注。

杭州产权交易所

2018.03.01

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认真阅读、知悉并遵守《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和本《须知》的规定。 

 

三、本次在线报价标的信息详情详见杭交所网站和阿里拍卖平台披露信息。杭交所网站和阿里拍卖平台上展示的标的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杭交所和阿里拍卖平台不对标的做任何担保。杭交所和阿里拍卖平台对标的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等的担保。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标的状况,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四、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本项目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通过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www.chanjs.com),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网站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七、意向承租方报名程序如下:

 

 (一)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1、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在线上传以下电子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承租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价开始当日11时前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2、在线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确认付款。 

 

 意向承租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为准(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30前进入产金所——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二)承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交易保证金按时到账(以产金所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承租方,即为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八、本项目报价通过阿里拍卖平台(www.taobao.com),意向承租方应当于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登录阿里拍卖平台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九、意向承租方未开立银行账户且无法通过阿里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的,应当委托代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报价,并应当在报价活动开始前向杭交所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杭交所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杭交所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当保证委托代理人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阿里拍卖平台进行报价,如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与报价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阿里拍卖平台进行报价:

 

 1、竞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意向承租方的报价应当不低于阿里拍卖平台显示的当前价,并应当按照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2、在信息披露规定的竞价结束时间前5分内产生新的报价的,竞价结束时间会在新的报价时间的基础上延长5分钟;未产生新的报价的,竞价活动结束,当前最高报价的出价人即为承租方,当前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 

 

 3、标的设有保留价的,意向承租方的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4、优先权人参与报价的,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

 

 5、按第九条约定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条上述规定报价。 

 

 十一、在线报价活动结束后,产金所网站自动生成《成交通知书》。 

 

 十二、承租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与出租方签约。 

 

 十三、本项目交易资金通过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进行结算。

 

 十四、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经纪会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十五、交易过程中,杭交所可以依据出租方申请作出或直接作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六、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以及签署的文件,与《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本《须知》和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附件等,一并构成本项目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1:承诺函.docx

附件2:武林之星博览中心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

附件3:招租标的清单.doc

附件4:平面图及不动产证清单.pdf

附件5:房屋设施设备交付交接确认书(交接时签署).doc

附件6:租金支付明细(交接时签署).doc

附件7:武林之星博览中心4幢消防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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