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

  • 起始价:
    236,076,916.67
  • 开始时间:
    2026-07-31 09:00:00
报价:

起始价:236,076,916.67

交易保证金:70,000,000.00

交易服务费: 详见交易公告

保留价: 无

自由报价周期: 360.0分钟

延时报价周期: 5.0分钟/轮

加价幅度: ¥500,000.00

优先权:否

联系咨询方式: 王先生 宣小姐  0571-85085582 0571-85085367

交易记录

报价号 价格
  • 标的介绍
  • 交易公告
  • 交易须知
  • 标的附件
  • 交易记录

 

标的名称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

标的编号

HJS2026ZC1085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7-0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07-30

转让底价

236076916.67 元

资产所在地区

浙江省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联系人

王先生 宣小姐

联系电话

0571-85085582 0571-85085367

联系地址

杭州市钱江新城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楼

标的基本情况

债权

债权

标的名称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

债权本息合计

1、拟处置债权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的债权金额合计56,945,195.23 元,其中本金余额人民币40,000,000.00元,应收利息人民币996,666.67元,罚息10,291,666.67元,复利267,528.56元,违约金:3,093,333.33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296,000.00元(计算至2026年2月28日)。 2、拟处置债权资产项目所涉及的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金额合计 275,263,008.44 元,其中本金余额人民币 196,076,916.67 元,应收利息12,186,944.17元,罚息55,206,164.27元,复利3,195,010.53元,违约金637,249.98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7,960,722.82元(计算至2026年2月28日)。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为转让方代表杭工信·银江集团杭州富阳智谷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依法所有的对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和转让方依法所有的对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其中转让方拟转让的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的债权,系杭工信·银江集团杭州富阳智谷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所涉债权,本次转让方对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的债权和对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作为一个标的整体转让。转让标的转让底价:人民币236076916.67元,其中转让方对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底价:人民币40000000.00元,转让方对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底价:人民币196076916.67元。本次转让如溢价成交的,上述各债权的交易价款按照各自转让底价占总转让底价的比例计算。

2、转让方对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债权情况: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世联资产评报字HZ0YXFC[2026]0147QTFA号《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不良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所示,本次转让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债权的债权、担保及诉讼部分情况如下:

债务人和抵押人为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保证人为股东王辉、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质人为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贷款人为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为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初始贷款规模为65,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228日)存续贷款规模为4,000.00万元,到期日为20241110日,已逾期。根据转让方提供的借款合同:(2018)()字第(013)号等;最高额抵押合同:2022()字第009号、2022()字第010号、2022()字第011号、2022()字第031号等档案资料,该债权情况详见附件:世联资产评报字HZ0YXFC[2026]0147QTFA号《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不良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关于债权、担保及诉讼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剩余债权情况

截至2026228日,上述债务人共欠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人民币40,000,000.00元,应收利息人民币996,666.67元,罚息10,291,666.67元,复利267,528.56元,.违约金:3,093,333.33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296,000.00元。债权金额合计 56,945,195.23 元。

抵质押物情况、其他财产线索、本次债权相关诉讼及资产保全情况、债务人涉及的其他诉讼情况详见附件:世联资产评报字HZ0YXFC[2026]0147QTFA号《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不良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关于债权、担保及诉讼情况。

3、转让方对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情况: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世联资产评报字HZ0YXFC[2026]0144ZXFA号《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不良资产项目所涉及的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所示,本次转让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的债权、担保及诉讼部分情况如下:

债务人为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抵押人为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诸暨市智谷科技创意园有限公司、王辉和刘健,质押人为浙江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为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创享创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王辉

债权情况:固有银江流贷项目成立于2019年5月10日,贷款人为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为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初始贷款规模为23,61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存续贷款规模为19,607.69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11月10日,已逾期。根据转让方提供借款合同(2019)年(贷)字第(012)号、(2019)年(贷)字第(029)号等;最高额抵押合同-(2021)年(抵)字第(050)号、最高额抵押合同-(2022)年(抵)字第(032)、最高额抵押合同-(2019)年(抵)字第(025)号、最高额抵押合同-(2021)年(抵)字第(026)号等档案资料,该债权情况详见附件:世联资产评报字HZ0YXFC[2026]0144ZXFA号《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不良资产项目所涉及的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关于债权、担保及诉讼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剩余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上述债务人共欠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人民币 196,076,916.67 元,应收利息12,186,944.17元,罚息55,206,164.27元,复利3,195,010.53元,违约金637,249.98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7,960,722.82元,债权金额合计 275,263,008.44 元。

抵质押物情况、其他财产线索、本次债权相关诉讼及资产保全情况、债务人涉及的其他诉讼情况详见附件:世联资产评报字HZ0YXFC[2026]0144ZXFA号《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不良资产项目所涉及的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关于债权、担保及诉讼情况。

4、世联资产评报字HZ0YXFC[2026]0147QTFA号《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不良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债权价值评估对象和范围、特别事项说明、世联资产评报字HZ0YXFC[2026]0144ZXFA号《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不良资产项目所涉及的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债权价值评估对象和范围、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5、关于转让方对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的具体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尽调并进行价值判断,转让方及杭交所对未披露事宜不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

6、受让方须承诺已对拟受让债权(包括所涉的诉讼、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与了解,并对抵押物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并知情,愿意按现状受让债权,知悉并接受所有可能的瑕疵、风险。具体法院执行和过户政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非法人

转让方名称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法人/非法人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199号太平金融大厦3幢6层至9层

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余南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3056183K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2539314877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日期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决议文件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

转让底价

236076916.67元

是否设置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交易涉及的备查文件等资料。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所涉及备查文件等资料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交易项目资料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交易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债权转让合同》等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债权转让合同》等文件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债权转让“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之间的日期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标的债权产生任何收益的(包括现金、抵债资产等),全部归受让方所有。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对拟受让债权(包括所涉的诉讼、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与了解,并对抵押物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并知情,愿意按现状受让债权,知悉并接受所有可能的瑕疵、风险。具体法院执行和过户政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
4、本项目标的交割以附件《债权转让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5、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按以下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1)本次交易有二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且成交的,受让方须支付交易价款1.06%计的交易服务费;(2)本次交易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报名且成交的,受让方须支付交易价款0.1%计的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受让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踏勘安排

展示时间

/

展示地点

/

联系人

林经理

联系电话

18258869932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70000000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成交通知书》、《债权转让合同》等文件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债权转让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是否专场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500000 元

 

 

资产转让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受让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杭交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本次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产金所”,www.chanjs.com),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和产金所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意向受让方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报名程序

(一)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完成报名登记: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二)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为准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产金所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如为专场项目,可以根据意向标的数量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三)激活报价资格。

受让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截止前登录产金所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金所进行报价:

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限时报价组成自由报价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内,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有效报价。进入限时报价期后,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在线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设定为专场项目并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所有标的同时开始报价;设定为专场项目串行报价的,竞买人专场项目中的标的序号先后报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含已竞得标的)对应的标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

(五)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八、在线报价成交的受让方应当通过产金所取得《成交通知书》。

受让方按照信息披露的《债权转让合同》文本转让方签约。

十、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杭交所开具。

转让方有权在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受让方追索。

竞买人应当对其参与在线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金所的用户,在产金所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三、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在线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

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在线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十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报价号 价格 报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