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枫绿园东区8幢底商2号房屋5年租赁权

  • 起始价:
    97,421.00
    元/年
  • 开始时间:
    2025-04-24 09:00:00
报价:

起始价:97,421.00元/年

交易保证金:20,000.00

交易服务费: 详见交易公告

保留价: 无

自由报价周期: 360.0分钟

延时报价周期: 5.0分钟/轮

加价幅度: ¥1,000.00

优先权:否

联系咨询方式: 楼先生、陈小姐  0571-85085368、85085587

交易记录

报价号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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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位置
  • 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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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记录

 

标的名称

郡枫绿园东区8幢底商2号房屋5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2024ZL311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20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5-04-23

出租底价

97421 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联系人

楼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

0571-85085368、85085587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名称

郡枫绿园东区8幢底商2号

坐落位置

杭州市江干区郡枫绿园东区8幢底商2号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09500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93.41

房屋用途

非住宅

不动产分类

商业用房

其它权力情况

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上城区郡枫绿园东区8幢底商2号,双层,权证为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09500号,用途为商服用地/非住宅,权利性质为划拨/其他。本次出租房屋租赁面积为193.41㎡,租赁面积系出租方测绘所得,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
2、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97421元/年

出租面积(㎡)

193.41

租赁期

5年

起租日

实际交付日为起租日

免租期

二个月

租金支付要求

半年一付 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租赁期限内租金每年递增2%,直至租赁期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履约保证金:首年2个月租金计;装修保证金:10000 元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煤气费、电信、宽带、有线电视、停车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用途要求

商业,禁止服装辅料仓储、危化品仓储、废品回收等业态。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已知悉:本房屋权利性质为划拨/其它,用途为商服用地/非住宅,另房屋不动产权证附记记载: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公建用房,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抵押、不得转让。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已知悉:承租方应自行办理经营许可等开业前的一切行政审批手续,因未能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造成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租赁房屋相关证件不齐全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的除外);如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出租方提供现有资料的,出租方予以协助。承租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等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合法合规经营。
(5)同意并知悉: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至该房屋进行充分的踏勘与了解,内部现有构建及原有装修附属物如需拆除的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6)同意并知悉: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分租、群租;不得利用该物业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该物业或做其他严重有害该物业安全的行业,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且承租方应当向出租方支付当年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若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7)装修约定:承租方承租后需进行装修的,应向出租方提交装修申请,装修完成后,经出租方或相关部门验收无异议后,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无需进行装修的,应签署不装修承诺书。
(8)承租人承租后,经营餐饮等业态的,不得使用瓶装燃气、环保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燃料,需加装天然气的,室内加装装置、设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需使用电力设备的,应满足电力容量负荷,需要扩容或加装电力设备的,应自行向电力部门申请,扩容或加装设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非餐饮类商铺不得使用明火,更不得使用瓶装燃气、环保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燃料。
(9)本次交易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租赁房屋的交付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
3、本项目房屋交付以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4、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首年一个月租金计 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具有良好信誉。(良好信誉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不在出租人的信誉不良好合作名单中,须提供出租方出具的确认函。)
2、市城投资集团系统承租人“黑名单”范围内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与报名。

踏勘安排

展示时间

信息披露期间

展示地点

标的现场

联系人

魏杨

联系电话

56028929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00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是否专场

加价幅度

1000元

 

 

房屋出租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本次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产金所”,www.chanjs.com),意向承租方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和产金所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意向承租方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报名程序

(一)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完成报名登记: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出租方出具的确认函。

(二)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为准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产金所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如为专场项目,可以根据意向标的数量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三)激活报价资格。

承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意向承租方在报价截止前登录产金所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金所进行报价:

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限时报价组成自由报价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内,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有效报价。进入限时报价期后,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在线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该最高报价方即为承租方

设定为专场项目并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所有标的同时开始报价;设定为专场项目串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标的按序号先后报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含已竞得标的)对应的标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

(五)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八、在线报价成交的承租方应当通过产金所取得《成交通知书》。

承租方按照信息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出租方签约。

十、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经纪会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出租方有权在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竞买人应当对其参与在线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金所的用户,在产金所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三、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在线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

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在线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十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报价号 价格 报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