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动车4辆

  • 起始价:
    28,700.00
  • 开始时间:
    2021-09-30 09:00:00
报价:

起始价:28,700.00

交易保证金:8,000.00

交易服务费: 详见交易公告

保留价: 无

自由报价周期: 360.0分钟

延时报价周期: 5.0分钟/轮

加价幅度: ¥1,000.00

优先权:否

联系咨询方式: 韩小姐、颜先生  0571-85085592、86895596

交易记录

报价号 价格
  • 标的介绍
  • 所在位置
  • 交易公告
  • 交易须知
  • 交易记录

 

标的名称

旧机动车4辆

标的编号

HJS2021ZC131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9-2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1-09-29

转让底价

28700元

资产所在地区

杭州市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联系人及电话

韩小姐、颜先生:0571-85085592、86895596

、标的基本情况

机动车

机动车

标的名称

浙AG3Y70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

品牌及型号

别克SGM6517 GL8

发动机编号

73260057

购置日期

2007年8月

登记日期

2007年8月10日

行驶公里数

里程表显示约20.97万公里

是否带指标

交强险截止日

2022年8月9日

年检有效期

2022年8月

所在地

杭州市

 

机动车

标的名称

浙AG2W60别克轿车

品牌及型号

别克SGM7302GL

发动机编号

54140313

购置日期

2005年9月

登记日期

2005年09月28日

行驶公里数

里程表显示约30.5万公里

是否带指标

交强险截止日

2022年3月1日

年检有效期

2021年9月

所在地

杭州市

 

机动车

标的名称

浙AG3W12别克轿车

品牌及型号

别克SGM7302GL

发动机编号

54180279

购置日期

2005年9月

登记日期

2005年9月28日

行驶公里数

里程表显示约33.13万公里

是否带指标

交强险截止日

2022年3月1日

年检有效期

2021年9月

所在地

杭州市

 

机动车

标的名称

浙AG3E52帕萨特轿车

品牌及型号

帕萨特牌SVW7183LJi

发动机编号

397635

购置日期

2008年5月

登记日期

2008年5月22日

行驶公里数

里程表显示约23.21万公里

是否带指标

交强险截止日

2022年5月19日

年检有效期

2022年5月

所在地

杭州市

 其他披露事项

1、上述4辆旧机动车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对外转让,转让底价为各车转让底价之和(具体详见附件-标的清单),本次转让如有溢价,各车辆交易价款按照各车辆转让底价占转让底价总额的比例计算。上述标的的质量和规格型号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如需维修,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如车辆在交易前有违章情况,转让方按有关部门的罚款额给予补偿,但扣点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标的商业保险视为无。

2、本次旧机动车为不带牌照(指标)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和各地相关政策要求。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

转让方名称

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法人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168号11-13层

注册资本

伍拾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

赵志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583221568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2021年水务集团和排水公司七辆车辆核销处置方案的决议(杭水务董[2021]12号)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旧机动车4辆

转让底价

28700元

是否设置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8000 元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8000元过户保证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知悉本次旧机动车为不带牌照(指标)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和各地相关政策要求。

(4)有关因本次标的转让而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自行缴纳。

(5)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中涉及的转让方需缴纳的约为交易价款总额2%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须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

5、本项目标的交付及转受让双方权利义务以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6、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交易价款2%的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

地点:杭州市建国南路168号供水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拾洋洋13858048110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80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过户保证金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过户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延期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1000元

 


特 别 提 示

尊敬的用户:

《杭州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资产规则)已于201831日施行,部分条款特提示如下:

1、第三十一条第二款:采取拍卖以外竞价方式的,意向受让方竞价期间必须进行有效报价,但有其它意向受让方进行有效报价的,可以不报价;

2、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信息披露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资产规则全文可在我所网站(www.hzaee.com)查看。对于规则中提及的“信息披露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请各位用户在查看意向标的披露的信息中重点关注。

杭州产权交易所

2018.03.01

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交易规则和《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制定。

 

二、意向受让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认真阅读、知悉并遵守杭交所交易规则、《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和本《须知》的规定。

 

三、本次在线报价标的信息详情详见杭交所网站披露信息。杭交所网站上展示的标的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杭交所不对标的做任何担保。杭交所对标的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等的担保。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标的状况,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四、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五、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程序

 

(一)登录产金所进行用户注册。

 

个体工商户以商户名义交款的,需通过单位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和以经营者个人名义交款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报名前,须在产金所——个人中心——认证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二)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提交报名资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

 

1、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在线上传以下电子资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函。

 

受让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价开始当日11时前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2、在线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确认付款。

 

意向受让方应按照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为准(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30前进入产金所——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对意向标的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三)激活报价资格。

 

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易保证金显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具有相应标的的报价资格。意向受让方应在报价截止前在产金所查询并激活相应报名标的的报价资格。

 

七、在线报价活动结束后,在线报价系统自动生成《成交通知书》。

 

八、受让方应按照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资产交易合同》样本与转让方签约。

 

九、交易服务费发票由经纪会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十、交易过程中,杭交所可以依据转让方申请作出或直接作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并不受意向受让方追索。

 

十一、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报名资料以及签署的文件,与杭交所交易规则、《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本《须知》和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附件等,一并构成本项目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标的清单.doc

附件-承诺函(旧机动车).docx

附件-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样本).pdf

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本).doc


报价号 价格 报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