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林苑4幢1单元104室、仙林苑4幢1单元204室房产

  • 起始价:
    ¥12,143,914.00
    元
  • 开始时间:
    2020-09-23 09:00:00
报价:

起始价:¥12,143,914.00元

交易保证金:¥400,000.00

交易服务费: 成交总价2.5%

保留价: 无

自由报价周期: 360.0分钟

延时报价周期: 5.0分钟/轮

加价幅度: ¥5,000.00

优先权:否

联系咨询方式: 颜先生 叶先生  85085596,86892316

交易记录

报价号 价格
  • 标的介绍
  • 所在位置
  • 交易公告
  • 交易须知
  • 交易记录

标的名称

仙林苑4幢1单元104室、仙林苑4幢1单元204室房产

标的编号

HJS2019ZC1583-1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6-2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0-09-22

转让底价

12143914元

资产所在地区

杭州下城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联系人及电话

颜先生85085596

 

 

 

一、标的基本情况

房产(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标的名称

仙林苑4幢1单元104室房产

房屋坐落

杭州市下城区仙林苑4幢1单元104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住宅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下更字第07051518号

共有情况

 

规划用途

住宅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127.26平方米

土地使用证号

杭下国用(2003)字第007610号

地类(用途)

住宅

使用权类型

划拨

终止日期

 

使用权面积

47.3平方米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标的名称

仙林苑4幢1单元204室房产

房屋坐落

杭州市下城区仙林苑4幢1单元204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住宅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下更字第07051544号

共有情况

 

规划用途

住宅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127.26平方米

土地使用证号

杭下国用(2003)字第007609号

地类(用途)

住宅

使用权类型

划拨

终止日期

 

使用权面积

47.3平方米

 其他披露事项

1、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本次交易标的只限于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内,不包括标的外部的附属用房等。

2、交易标的仙林苑4幢1单元104、仙林苑4幢1单元204室建筑结构相连(内部有楼梯),仙林苑4幢1单元204室无单独出入口,仙林苑4幢1单元104和仙林苑4幢1单元204室水电等均共用,成交后转让方按现状移交,转让方不负责分割。

本次仙林苑4幢1单元104室和仙林苑4幢1单元204室作为一个标的整体转让,每套价格为成交价除以2,成交价若有溢价的,每套成交价按转让底价同比例递增,成交后须分别办理不动产权证(具体以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认为准)。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

转让方名称

杭州师范大学

基本情况

法人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尚永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100470103303W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经济性质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内部决策情况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存量房出售的请示(杭师大【2019】35号)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批准单位

杭州市财政局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同意杭州师范大学公开出售存量房的批复(杭财资事发【2019】88号)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仙林苑4幢1单元104室、仙林苑4幢1单元204室房产

转让底价

12143914元

是否设置保留价

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400000元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并在《成交通知书》签署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交易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受让方需要委托经纪会员或经纪会员指定的第三方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可提供有偿的权证过户服务,同时受让方还应自《成交通知书》签署次日起 20个工作日内预付成交价1.5%款项(房屋建筑面积90㎡以上的,预付款按成交价2%计收)作为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税、费(多退少补)。

   对符合按揭政策的受让方申请用经纪会员指定的银行商业贷款支付成交价款并获得银行核准的,须自《成交通知书》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付款和交易服务费及预付成交价3%款项(房屋建筑面积90㎡以上的,预付款按成交价2%计收)作为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税、费(多退少补)等交易资金(受让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抵扣受让方应付的首付款),同时向银行提交申请贷款的相关资料(详见银行提供的资料清单)。银行经审核,认为可以提供银行贷款的,通知杭交所和受让方,余款由银行贷款支付,受让方应积极配合。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银行核准后没有放贷的,受让方应自收到银行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已付的首付款可冲抵相应的成交款)。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同意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是否完全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规定的购房条件且同时拥有两个购房资格,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所受让房屋无法过户,受让方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及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无关,受让方已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部分(履约保证金或冲抵首付款部分)不予返还。

(4)同意在办理房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

(5)知悉并同意交易标的仙林苑4幢1单元104、仙林苑4幢1单元204室建筑结构相连(内部有楼梯),仙林苑4幢1单元204室无单独出入口,仙林苑4幢1单元104和仙林苑4幢1单元204室水电等均共用,成交后转让方按现状移交,转让方不负责分割。

本次仙林苑4幢1单元104室和仙林苑4幢1单元204室作为一个标的整体转让,每套价格为成交价除以2,成交价若有溢价的,每套成交价按转让底价同比例递增,成交后须分别办理不动产权证(具体以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认为准)。

(6)同意房地产实物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从移交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水、电等重新开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同意本次房地产转让只限于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内,不包括房屋外部的附属用房等。房屋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8)如有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发生,转让方通知原户主把户口迁出,但有关学区房孩子能否就读的情况请受让方自行查证,对此转让方不做承诺。

(9)同意本次转让标的有关权证过户、变更等手续,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在办理房地产权属人名称变更过程中所涉及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须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

 5、标的交接

受让方按时足额付清上述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由经纪会员通知转让方,经纪会员协助转让方按照下述约定和受让方办理成交标的的移交手续:

(1)不动产权证的移交及过户手续办理:受让方一次性支付交易资金且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的,受让方付清上述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的第三人将不动产权证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应自移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的第三人的协助下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若受让方委托经纪会员或经纪会员指定的第三方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的,经纪会员或经纪会员指定的第三方可提供有偿办证服务;受让方按揭贷款的,按照按揭贷款的手续办理相关权证的过户、变更手续。

如由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原因无法办理的,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在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2)实物的移交:待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房屋现状进行移交,移交清单签署完毕即视为实物移交完毕,移交地为交易标的所在地。受让方受领时有异议的,应向负责交付的转让方提出。

6、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交易记录及相关合同文件的,视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若受让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杭交所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3)受让方确定后,受让方不依《交易须知》、《成交通知书》等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总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视为受让方毁约,杭交所有权不予返还受让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应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向转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视受让方根本违约,且不再返还受让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经纪会员、杭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7、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按成交价2.5%计的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完全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规定的购房条件且同能购买两套住宅的购房资格。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否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期内

地点:标的现场                      联系人及电话:颜先生85085596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000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先用于补偿杭交所及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成交通知书》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成交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四、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是

刊登媒体

都市快报

五、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5000元


特 别 提 示

尊敬的用户:

《杭州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资产规则)已于2018年3月1日施行,部分条款特提示如下:

1、第三十一条第二款:采取拍卖以外竞价方式的,意向受让方竞价期间必须进行有效报价,但有其它意向受让方进行有效报价的,可以不报价;

2、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信息披露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资产规则全文可在我所网站(www.hzaee.com)查看。对于规则中提及的“信息披露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请各位用户在查看意向标的披露的信息中重点关注。

杭州产权交易所

2018.03.01


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交易规则和《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制定。

二、意向受让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认真阅读、知悉并遵守杭交所交易规则、《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和本《须知》的规定。

三、本次在线报价标的信息详情详见杭交所网站披露信息。杭交所网站上展示的标的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杭交所不对标的做任何担保。杭交所对标的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等的担保。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标的状况,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四、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五、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程序

(一)登录产金所进行用户注册。

个体工商户以商户名义交款的,需通过单位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和以经营者个人名义交款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报名前,须在产金所——个人中心——认证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二)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提交报名资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

1、在线上传以下电子资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的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单身申明具结书、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包含本人及未成年子女)。

(2)承诺函。

2、在线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确认付款。

意向受让方应按照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帐户为准(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下午4:30前进入产金所——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对意向标的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三)激活报价资格。

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易保证金显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具有相应标的的报价资格。意向受让方应在报价截止前在产金所查询并激活相应报名标的的报价资格。

七、在线报价活动结束后,在线报价系统自动生成《成交通知书》。

八、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经纪会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九、产权交易过程中,杭交所可以依据转让方申请作出或直接作出中止或终结产权交易的决定,并不受意向受让方追索。

十、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报名资料以及签署的文件,与杭交所交易规则、《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本《须知》和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附件等,一并构成本项目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1:承诺函 (仙林苑).docx

附件2、委托办证协议书.doc


报价号 价格 报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