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8号内副教学楼共三层房屋3年租赁权

  • 起始价:
    ¥374,100.00
    元/年
  • 开始时间:
    2020-09-07 09:00:00
报价:

起始价:¥374,100.00元/年

交易保证金:¥100,000.00

交易服务费: 成交总价4%

保留价: 无

自由报价周期: 360.0分钟

延时报价周期: 5.0分钟/轮

加价幅度: ¥2,000.00

优先权:否

联系咨询方式: 叶先生 于小姐  86892316 85085358

交易记录

报价号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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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须知
  • 交易记录


标的名称

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8号内副教学楼共三层房屋3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2020ZL0909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7-2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0-09-04

出租底价

374100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杭州市下城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否

联系人及电话

叶先生86892316 于小姐85085358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8号内副教学楼共三层,其房屋招租面积合计约为625平方米,招租面积系转让方测绘所得,具体以房屋现场展示为准。租赁房屋无房屋所有权证,目前该租赁房屋空置。

 

2、租赁房屋质量、位置、招租面积及水、电容量等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出租方基本情况

法人

出租方名称

杭州市第一机械技工学校(杭州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基本情况

法人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重机巷58号

注册资本

108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学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100609170421Y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经济性质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内部决策情况

内部决策类型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杭州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批准单位

杭州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杭州市第一机械技工学校副教学楼出租方案的批复(杭应急宣【2019】11号)

 

 

三、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374100元/年

出租面积

625平方米

出租期限

3年

起租日

以实际交付为准

免租期

无

租金支付条件

房屋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资金监管账户支付第一期租金,后续租金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金调整方式

后续年度租金每年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至租赁期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履约保证金以第一计租年度两个月租金计收,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资金监管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用途要求

办公使用(培训机构除外)。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同意手续后,方可进行。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100000元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承租方须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签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资金监管账户支付第一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

(2)同意承租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依次充抵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由杭交所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付款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出租方账户。

(3)本次房屋租赁权的交接,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承租方付清第一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后由出租方在起租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付,租期不顺延。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5)租赁房屋无房屋所有权证,请承租方自行查询能否进行工商登记,申请营业执照。承租方保证在该租赁房屋所规定的用途范围内,按国家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依法经营,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且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开业的证照等审批手续,否则视承租方违约。

(6)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前往租赁房屋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意向承租方须获得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查承诺书后,方能办理受让申请手续。

(7)租赁期间,如出租方因培训需要须使用焊工、登高等实训场地的,承租方应给予全力配合。

(8)本次租赁房屋周边涉及道路改造与房屋建造工作,若因此影响租赁房屋经营使用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交易竞价成交的,承租方须支付成交年租金累计额的4%计收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愿在转让底价及以上承租本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期间

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袁先生85342055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0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先用于补偿杭交所及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已付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依次充抵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四、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7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是

刊登媒体

都市快报

 

 

五、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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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提 示

尊敬的用户:

《杭州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资产规则)已于2018年3月1日施行,部分条款特提示如下:

1、第三十一条第二款:采取拍卖以外竞价方式的,意向受让方竞价期间必须进行有效报价,但有其它意向受让方进行有效报价的,可以不报价;

2、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信息披露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资产规则全文可在我所网站(www.hzaee.com)查看。对于规则中提及的“信息披露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请各位用户在查看意向标的披露的信息中重点关注。

杭州产权交易所

2018.03.01


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交易规则和《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认真阅读、知悉并遵守杭交所交易规则、《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和本《须知》的规定。

三、本次在线报价标的信息详情详见杭交所网站披露信息。杭交所网站上展示的标的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杭交所不对标的做任何担保。杭交所对标的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等的担保。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标的状况,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四、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意向承租方报名程序

(一)登录产金所进行用户注册。

个体工商户以商户名义交款的,需通过单位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和以经营者个人名义交款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报名前,须在产金所——个人中心——认证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二)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提交报名资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

1、在线上传以下电子资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4)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查承诺书。

2、在线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确认付款。

 意向承租方应按照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帐户为准(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下午4:30前进入产金所——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对意向标的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三)激活报价资格。

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易保证金显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方,方具有相应标的的报价资格。意向承租方应在报价截止前在产金所查询并激活相应报名标的的报价资格。

七、在线报价活动结束后,在线报价系统自动生成《成交通知书》。

八、承租方应按照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与出租方签约。

九、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经纪会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十、交易过程中,杭交所可以依据出租方申请作出或直接作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一、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名资料以及签署的文件,与杭交所交易规则、《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本《须知》和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附件等,一并构成本项目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1:承诺函.docx

附件2:现场勘查承诺书.docx

附件3: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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