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塘新区前进街道绿荫路222号(智造高新产业园综合楼一楼)部分房屋5年租赁权

  • 起始价:
    ¥124,100.00
    元/首年
  • 开始时间:
    2020-08-12 09:00:00
报价:

起始价:¥124,100.00元/首年

交易保证金:¥30,000.00

交易服务费: 一个月租金

保留价: 无

自由报价周期: 360.0分钟

延时报价周期: 5.0分钟/轮

加价幅度: ¥1,000.00

优先权:否

联系咨询方式: 颜先生  85085596

交易记录

报价号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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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杭州钱塘新区前进街道绿荫路222号(智造高新产业园综合楼一楼)部分房屋5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2020ZL0937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8-0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0-08-11

出租底价

124100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杭州市钱塘新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否

联系人及电话

颜先生85085596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屋名称

杭州钱塘新区前进街道绿荫路222号(智造高新产业园综合楼一楼)部分房屋

坐落位置

杭州钱塘新区前进街道绿荫路222号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工业厂房/非住宅

不动产权证号

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67481号

用途

工业用地/非住宅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38303.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8687.49平方米

权利性质

出让/自建房

使用期限

2061年04月22日止

其他披露事项

该房屋无单独产权证,是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67481号的部分房屋,房屋的具体位置、质量、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出租方基本情况

法人

出租方名称

杭州大江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法人

住所

杭州市萧山区新湾镇前峰村

注册资本

壹拾亿陆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龚景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665225386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内部决策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杭州大江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智造高新产业园综合楼一楼食堂公开招租的董事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三、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124100元/年

出租面积

约400平方米

出租期限

5年,2020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止。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2个月装修期


租金支付条件

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每年递增3%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首年2个月租金计,该履约保证金不是承租人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仅是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的义务的担保。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用途要求

食堂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是,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20天内出具装修方案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30000元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成交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资金监管账户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承租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依次充抵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通过“用户中心—未使用资金”对成交标的完成交易资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2)同意经出租方申请,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和承租方对交易标的交付有异议的,由双方自行解决,经纪会员和杭交所不承担责任。

(3)已知悉并同意:根据租赁房屋持有的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67481号,证载的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没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自行办理相关许可证及相关登记文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租方应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如因租赁物业证载的地类(用途)和租赁用途不一致而导致未取得前述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应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并且,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确保其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承租方将承担因其不正当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4)已知悉并同意: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20天内出具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核,并向有关只能部门办理相关的报批同意后,方能实施。承租方应按照审核通过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履约《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装修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租赁物业的原结构图纸布局和装修设计方案布局图的前后对比(对于其中进行了结构改动的部分要特别给以重点详细说明);需提供物业户外的立面效果、店招效果以及整体效果图;电、水、煤用量需求等内容。

(5)已知悉并同意:本次招租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

4、房屋交付:

(1)本次房屋租赁权的交接,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承租方按约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通知承租方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办理交付手续。交付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出租方和承租方于房屋交付之日分别派代表进行确认,并共同在移交标的物接受确认单上签字。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即视为租赁房屋交接完毕。

(2)出租方若未能在或约定时间前交付租赁房屋的,以实际交付房屋之次日起算租赁期限,自动后延为整个租赁期。

(3)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租赁期限按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起算,不再顺延。

(4)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5、违约责任:

(1)承租方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交易记录及相关合同文件的,视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若承租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杭交所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有权不予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3)承租方未能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协议》规定支付逾期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等文件,承租方已付的交易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不予返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及后续违约责任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为准。

6、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按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愿在转让底价及以上受让本次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2)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

地点:杭州钱塘新区前进街道绿荫路222号                         

联系人及电话:0571-83729136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00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先用于补偿杭交所及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依次充抵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四、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是

刊登媒体

都市快报

 

 

五、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1000元

特 别 提 示

尊敬的用户:

《杭州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资产规则)已于2018年3月1日施行,部分条款特提示如下:

1、第三十一条第二款:采取拍卖以外竞价方式的,意向受让方竞价期间必须进行有效报价,但有其它意向受让方进行有效报价的,可以不报价;

2、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信息披露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资产规则全文可在我所网站(www.hzaee.com)查看。对于规则中提及的“信息披露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请各位用户在查看意向标的披露的信息中重点关注。

杭州产权交易所

2018.03.01




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交易规则和《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认真阅读、知悉并遵守杭交所交易规则、《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和本《须知》的规定。

三、本次在线报价标的信息详情详见杭交所网站披露信息。杭交所网站上展示的标的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杭交所不对标的做任何担保。杭交所对标的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等的担保。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标的状况,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四、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意向承租方报名程序

(一)登录产金所进行用户注册。

(二)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提交报名资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

1、在线上传以下电子资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提供章程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2、在线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确认付款。

意向承租方应按照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帐户为准(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下午4:30前进入产金所——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对意向标的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三)激活报价资格。

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易保证金显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方,方具有相应标的的报价资格。意向承租方应在报价截止前在产金所查询并激活相应报名标的的报价资格。

七、在线报价活动结束后,在线报价系统自动生成《成交通知书》。

八、承租方应按照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与出租方签约。

九、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经纪会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十、交易过程中,杭交所可以依据出租方申请作出或直接作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一、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名资料以及签署的文件,与杭交所交易规则、《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本《须知》和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附件等,一并构成本项目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1、承诺函.docx

附件2、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x


报价号 价格 报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