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号 | 价格 |
标的名称 | 杭州市三里亭路176号三层整层房屋(含三里家园小区26幢20号地下车位一个)5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HJS2021ZL1385-2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1-1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8-15 |
出租底价 | 297151元/年 | 房屋所在地区 | 杭州市拱墅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是 |
联系人及电话 | 楼先生、于小姐:85085368、85085358 |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产(不动产权证) | 房屋名称 | 杭州市下城区三里亭路176号301室 | ||
坐落位置 | 杭州市下城区三里亭路176号 | |||
使用现状 | 出租 | 物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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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 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67072号 | 用途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21.40㎡/房屋建筑面积64.39㎡ | |
权利性质 | 出让/存量房产 | 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0年03月24日止 |
房产(不动产权证) | 房屋名称 | 杭州市下城区三里亭路176号302室 | ||
坐落位置 | 杭州市下城区三里亭路176号 | |||
使用现状 | 出租 | 物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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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 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67074号 | 用途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21.40㎡/房屋建筑面积64.39㎡ | |
权利性质 | 出让/存量房产 | 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0年03月24日止 |
房产(不动产权证) | 房屋名称 | 杭州市下城区三里亭路176号303室 | ||
坐落位置 | 杭州市下城区三里亭路176号 | |||
使用现状 | 出租 | 物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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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 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67069号 | 用途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42.80㎡/房屋建筑面积128.78㎡ | |
权利性质 | 出让/存量房产 | 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0年03月24日止 |
房产(不动产权证) | 房屋名称 | 杭州市下城区三里亭路176号304室 | ||
坐落位置 | 杭州市下城区三里亭路176号 | |||
使用现状 | 出租 | 物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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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 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67075号 | 用途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10.70㎡/房屋建筑面积32.20㎡ | |
权利性质 | 出让/存量房产 | 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0年03月24日止 |
房产(不动产权证) | 房屋名称 | 杭州市下城区三里亭路176号305室 | ||
坐落位置 | 杭州市下城区三里亭路176号 | |||
使用现状 | 出租 | 物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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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 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67067号 | 用途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50.10㎡/房屋建筑面积150.83㎡ | |
权利性质 | 出让/存量房产 | 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0年03月24日止 |
房产(不动产权证) | 房屋名称 | 杭州市下城区三里亭路176号306室 | |||
坐落位置 | 杭州市下城区三里亭路176号 | ||||
使用现状 | 出租 | 物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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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 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67068号 | 用途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49.10㎡/房屋建筑面积147.64㎡ | ||
权利性质 | 出让/存量房产 | 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0年03月24日止 | ||
其他披露事项 | 1、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下城区三里亭路176号,证载建筑面积为588.2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具体以房屋现场展示为准。
2、本次招租范围包含三里家园小区26幢20号车位一个。
3、租赁房屋质量、位置、招租面积及水、电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4、目前该房屋由原承租人使用,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应按照杭交所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若其未按照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的,视为原承租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交易的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 |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297151元/年 |
出租面积 | 约588.23平方米 | |
出租期限 | 5年 | |
起租日 | 以实际交付为准 | |
免租期 | 无免租期 | |
租金支付条件 |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方须自《房屋租赁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至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租金调整方式 | 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至租赁期满。 | |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第一计租年度租金的20%。 | |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 |
出租用途要求 | 不得经营餐饮、单身公寓及其它扰民行业。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100000元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意向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意向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意向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承租方保证在该租赁物所规定的用途范围内,按国家规定依法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用途。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关证照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并且在租赁期限内应遵守并保持该等批准、许可或备案手续有效。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6)承租方未事先征得出租方及按规定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同意手续后,方可进行。 (7)租赁期满后,承租方除对自行安装的设备可拆除外,其余设施及装修均不得拆除和破坏,如未拆除的,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8)承租方应做好门前三包,费用自负,同时负责临街的各项社会性工作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用等。 (9)承租方不得超过招租业态范围改变经营业态,须合法合规经营。承租方须注重消防安全,全程购买财产保险,房屋、设施设备若造成损失,须予以赔偿。整体的水、电、空调及消防系统由承租方负责管理,费用由承租方统一支付。 (10)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4、标的交付 (1)本次房屋租赁权的交接,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承租方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后由出租方在起租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付,租期不顺延。 (2)本次租赁房屋的原承租人获得本次租赁权的,按约定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即视作出租方已完成本次租赁权的交付。(原承租人适用) (3)若承租方为原承租人外的其他人的,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果因出租方无法顺利收回租赁房屋等原因导致延迟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时间,不视为出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同意无条件等待该租赁房屋清退,直至交付止,等待期间不得要求退回租金、履约保证金或修改《房屋租赁合同》。实际交付明确租期起始时间,即以实际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算租赁期限,自动后延为租赁期满。(非原承租人适用)。 5、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交易服务费为第一计租年度一个月租金计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愿在转让底价及以上受让本次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踏勘安排 | 时间:信息披露期间 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董先生 15384000840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年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 是 |
刊登媒体 | 杭州日报 |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
延期报价周期 | 5分钟 | |
加价幅度 | 1000元 |
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交易规则和《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认真阅读、知悉并遵守杭交所交易规则、《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和本《须知》的规定。
三、本次在线报价标的信息详情详见杭交所网站披露信息。杭交所网站上展示的标的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杭交所不对标的做任何担保。杭交所对标的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等的担保。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标的状况,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四、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意向承租方报名程序
(一)登录产金所进行用户注册。
个体工商户以商户名义交款的,需通过单位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和以经营者个人名义交款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报名前,须在产金所——个人中心——认证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二)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提交报名资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
1、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在线上传以下电子资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承租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价开始当日11时前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2、在线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确认付款。
意向承租方应按照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为准(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30前进入产金所——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对意向标的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三)激活报价资格。
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易保证金显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方,方具有相应标的的报价资格。意向承租方应在报价截止前在产金所查询并激活相应报名标的的报价资格。
七、在线报价活动结束后,在线报价系统自动生成《成交通知书》。
八、承租方应按照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与出租方签约。
九、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经纪会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十、交易过程中,杭交所可以依据出租方申请作出或直接作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并不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一、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名资料以及签署的文件,与杭交所交易规则、《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本《须知》和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附件等,一并构成本项目的有效组成部分。
报价号 | 价格 | 报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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